浅谈如何教好初中语文周红梅
浅谈如何教好初中语文
周红梅
(湖北省恩施市芭蕉侗族乡初级中学)
在实施语文新课程的过程中,不少教师在实践新理念的同时也在遵循语文教学基本规律。但是,也有一些教师却对语文教学的一些基本规律产生怀疑甚至责难。如,“多读多写是提高语文能力的主要途径”,“训练是提高语文能力的主要方法”,“循循善诱是启发式教学的精髓”,这些都是语文教学的基本规律。规律是经实践千百次检验才成其为规律的,本来是无庸再加以论证的。在新课程背景下,有的老师却连声对其说“不”。这些语文教学规律在新课程的背景下,是否仍然不失为规律,实在有为之一辨的必要。假如在新课程背景下,它仍为语文教学的基本规律,在教学中我们却有违这些规律,那么将给课程改革带来巨大的损失。
一、多读多写,不是无效、低效的读写
多读多写,是提高语文能力的主要途径,是传统语文教学经验的精华,也符合现代教学论中有关语文实践的观点。课程标准指出:“应该让学生更多地直接接触语文材料,在大量的语文实践中掌握运用语文的规律。”阅读与习作就是主要的语文实践活动,“大量”就是多,这里没有前提。课程标准中的“九年课外阅读总量应在400万字以上”,这是对阅读量的“多”的规定,“课内习作每学年16次左右”,“40分钟能完成不少于400字的习作”,这是对写作量的“多”的规定。可见,在新的语文课程中,仍然强调多读多写,只不过是课程标准用语文实践来涵盖它。在讲“多读多写是提高语文能力的主要途径时”,可能会有人责难:无效的读和无效的写是不是也是提高语文能力的主要途径?这种人不理解内涵最丰富的概括总是最简洁的,已成为语文教学基本规律的“多读多写”,是内涵最丰富的概括,它简洁地概括了读写能力形成的机制在于“多”,体现了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。多读多写是指有效的、高效的读写实践,不同于呆读傻写,无效低效的读写。无效的读写不是多读多写的固有之义。多读多写所表达的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学习语文的方法,被无数事实证明是正确的。在课程标准中,读写能力是语文素养的核心组成部分,但不是唯一的成分。多读多写是培养读写能力的主要途径,但不是培育语文素养的唯一途径。培育语文素养的途径更多,如观察、体验、调查、访问、搜集资料,培养学习兴趣和学习习惯。因此,在应用“多读多写”这一语文教学规律时,要避免用它取代培育语文素养的其他途径。
二、训练,不是繁琐的练习
“训练”,含有“训与练”的意思。“训”,是教师的事,教师的讲、读、指点、引导就是“训”:“练”,是学生的事,学生反复、多次的操练就是“练”。只有把教师的“训”与学生的“练”结合起来,才能成为训练。“训练”,不是繁琐的讲解,也不是死记硬背,更不是题海战术。以往课程中出现的繁琐的讲解、死记硬背和题海战术等弊端不是倡导“训练”之过。从叶圣陶、吕淑湘、张志公等语文教育大家到一线优秀教师如霍懋征、李吉林等人的论述中,找不到“训练是繁琐的讲解”“是死记硬背”“训练是题海战术”等说法的蛛丝马迹。先说“练”,叶圣陶说“什么叫训练呢?就是要使学生学习的东西变成自已的东西,譬如学一个字,要他们认得,不忘记,用得适当,就要训练。”吕淑湘非常重视练和怎样练,他认为,“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必须多练习才能提高。”怎么练?他的意见是,要有用词、造句的基本练习,也不能忽视阅读的综合练习,逻辑思维的训练要包括在内。更重要的是,要从教学的需要出发,从学习语言的规律出发,实事求是,讲求实效,而不是从别的什么出发。”就在语文教育大讨论的前夕(1996年),李吉林老师总结了自己的教学经验,提出以训练替代分析,强调训练要致力于语文教学的教育和发展的目标,明确反对以应付考试为目标的单项训练。20世纪90年代末的语文教育大讨论中,有识之士因对训练不当导致的种种弊端不满而对训练提出责难,这是可以理解的,因为它有助于纠正失误。但是,假如因为训练有过实践层面的失误就对训练加以全盘否定,那是不可取的。在课程标准中,虽然少提“训练”字眼,但“训练”精神却一以贯之。课程标准中的“语文实践,识字、阅读、习作、口语交际、综合性学习”五个板块中的一些具体要求,也是在要求“练”。如,就第一学段的教学目标来说,识字与写字要求中的认识、掌握、养成、学会,哪个能离开练?阅读,要求中的学习、阅读、诵读、积累等,和“练”又何等的密切相关:习作要求中的、写、运用,口语交际中的、养成、复述、讲述、发表,综合性学习中的表达等,和练的联系又是多么的紧密。再说训。
三、循循善诱,不是一步步牵着学生走循循善诱,最早出自《论语·子罕》”夫子循循然善诱人
循循,有步骤的样子,循循善诱就是善于有步骤地引导别人学习。孔夫子是启发式教学的创始人,他非常注重循循善诱,目的是让学生既能比较顺利地接受新知识,又能始终保持求知的欲望。颜渊是孔夫子的得意门生,天分应该是很高的吧,他对孔夫子的循循善诱的教学方式近乎崇拜。他说夫子循循然善诱人,博我以文,约我以礼。欲罢不能,既竭我才,如有所立卓尔。意思是说,孔夫子先教他知古今,达事变;然后教他尊所闻,行所知,使他始终保持求知的欲望。
一处阻碍消除了,思路畅通了,还会有下一处阻碍,还要给予启发。学生就这样在教师循循善诱中学会学习。在新课程背景下,受到推崇的“突破法”教学模式,从“确定突破点—了解突破点—理解突破点—深化突破点—延伸突破点”的程序安排,可以看出也是遵循一定的教学步骤的。在实施新课程中,我们需要新理念,更需要遵循教学规律。不违背教学规律,才能保证教学质量;实践新理念,才能使教学创新,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。在实施语文新课程的过程中,不少教师在实践新理念的同时也在遵循语文教学基本常识。